新黄河记者从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一起典型失信规避执行案件。一名被执行人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案件终本后,刻意规避执行,违规花费高额费用送三名子女就读私立学校,属于典型的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情形。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成功倒逼其家属代为履行全部案款,一举结清三起关联执行案件,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权威。
据案情介绍,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庞某某、刘某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两名被执行人始终未主动履行法律确定的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为约束被执行人失信行为,2022年11月29日,市中区法院依法对刘某某等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5年11月4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重要财产线索,反映被执行人刘某某存在高消费行为,其三名子女均在私立学校就读。获悉线索后,案件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立即赶赴涉案学校开展实地调查取证。经核查确认,刘某某三名子女年度学费合计高达21万余元,属于限制高消费令明确禁止的高消费行为。
随后,承办法官依法固定全部证据,经合议庭评议认定,刘某某在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仍违规支付高额学费供子女就读私立学校,属于典型的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严重规避法院执行、漠视司法权威。
为坚决打击失信规避执行行为,法院周密部署执行行动。2026年2月9日,承办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刘某某传唤至市中区法院执行局。调解过程中,刘某某始终未能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针对其拒不履行义务、违反限高令的违法行为,法院当日依法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并于当日19时将刘某某依法送至济南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司法拘留的强制惩戒效果显著。拘留第七日,刘某某家属主动前往法院执行局,表示愿意代为履行全部法律义务。法院通过关联案件查询核实,刘某某在市中区法院共有3起被执行案件。为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执行局统筹调度三名承办法官,共同向刘某某家属开展释法明理工作,详细解读限制高消费令的法律规定、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以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惩戒措施。经法官普法教育,刘某某家属充分认识到失信规避执行的错误行为及严重法律后果,当场承诺全额履行案款,并一次性将三案共计46万余元执行款全额汇入法院指定账户。至此,刘某某名下三起执行案件全部圆满执结,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院方面表示,此次案件的顺利执结具有典型司法示范意义。被执行人刻意隐瞒实际履行能力,以子女就读高价私立学校的方式变相高消费、规避执行,是失信被执行人逃避履行义务的常见手段。法院坚持精准执行、重拳治失信,以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为抓手,严厉打击违反限高令、规避执行行为,通过“一案惩戒、三案结清”的执行成效,有效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有力维护了司法公信力。
记者:李震 编辑:韩璐莹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