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从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依法执结一起因股权转让纠纷引发的逃避执行案件。据了解,被执行人身负1.5亿元巨额执行债务,却通过无偿转让股权、房产、车辆等方式隐匿、转移财产,恶意规避法院执行。法院适用执刑联动机制,依法将其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责,在刑事震慑高压态势下,被执行人主动履约清偿1.25亿元债务,案件圆满执结。最终,该被执行人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获刑。
据案情介绍,王某与李某某、济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经四份民事生效判决确认,被执行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款、违约金、利息等共计约1.5亿元。立案执行后,经查控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等财产后,成功扣划被执行人名下共计约1900万元。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李某某未如实报告财产,违反限制高消费措施,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后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以及本院调查的情况,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济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存在转移财产的情况,且数额特别巨大。据此,法院将其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的相关执行线索移交至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
据了解,后经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侦查,其将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全部证据落实固定后,对李某某等人采取拘留措施。因采取拘留措施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经检察院批准逮捕。批捕阶段,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以及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亲属不断释法析理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照和解协议偿还8500万元的现金以及房产抵债4000万元。至此,案件全部执行完毕。被执行人李某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已依法作出判决,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法院方面表示,该案是一起“当事人用复杂手段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法院以拒执兜底借刑事打击兑现权益”的标杆式案例。在涉及大额经济纠纷时,被执行人往往利用复杂的商业架构和股权关系,通过关联交易、无偿转让等方式恶意转移资产,手段隐蔽且对抗性强。该案中,法院没有止步于民事执行措施,而是果断启动刑事追责程序,将拒执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这种“刑事先行”的策略,彻底击破了被执行人的心理防线,迫使其为了争取从轻处罚而主动履行义务,不仅最大限度地挽回了申请人的经济损失,更维护了国家法律秩序的严肃性。
法官同时提醒,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维护司法权威、破解执行难的重要刑事兜底保障。被执行人通过各种方式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法院执行,属于典型的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违法行为,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司法拘留、罚款只是常规惩戒手段,恶意规避、抗拒执行必将面临严厉的刑事追责。法官在此警示所有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无条件履行,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主动履约、诚信守法才是唯一正确选择。
记者:李震 编辑:韩璐莹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