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20期·总第297期)

上周,红网《百姓呼声》《问政湖南》《消费维权》等栏目,共收到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回复184条。

网友反映较多的问题主要包括违规办学、诱导消费、无证经营等方面。

回复精选

长沙网友“8vgcyjh”留言:长沙县日盛湖湘锦苑小区有人私自开办托管班。该托管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完成相关资质备案,无卫健、消防等合法审批手续,属于典型的违规“黑托管”。住户擅自将住宅改为经营性场所,公开招收五名以上学生开展晚托服务,违规经营且脱离监管。该场地无消防器材和应急设施,楼道狭窄、学生聚集密集,安全隐患突出。恳请相关部门尽快介入核查。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经核实,日盛湖湘锦苑1栋3单元5楼某住户存在擅自开展托管经营的行为,且未办理营业执照。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待依法办妥相关营业执照、完善经营手续后,方可开展经营业务。

永州网友“c7bxh9n”留言:家中孩子因眼部不适,到江华县某大药房购买眼药水。店员谎称店内无平价眼药水,反复推荐一款产品,孩子听信介绍后买下。事后我查询该药房线上店铺,发现店内本就有不同价位的眼药水在售。同时还发现,店员主推的这款眼药水距离过期仅剩数月,属于临期商品。商家为处理临期货品,刻意欺骗未成年人,诱导消费,行为失当。

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我局即刻约谈相关门店,要求其诚信经营,主动告知消费者临期商品相关信息,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同时,我局将举一反三,引导辖区内全体经营主体守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常德网友“kfvex8d”留言:位于安乡县纯银路的小天私房菜,擅自将居民住宅改作餐饮门店对外营业。根据相关规定,居民住宅严禁开办私房菜、餐饮类经营项目,该商户明显违规。此外,门店经营产生的油烟造成严重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与休息。而且民房改餐馆,消防安全也得不到保障。恳请相关部门上门核查处置,责令其停止违规经营。

安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经现场核实,该经营场所为独栋平房,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非商业用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住宅用房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作为经营性用房,确需变更经营使用的,必须征得全体利害关系人同意。经查,该商户未取得全体周边利害关系人同意,擅自利用住宅开展餐饮经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相关规定,市场主体经营场所应当符合法定要求,该场所不具备餐饮经营登记条件,属于违法经营。

此外,该餐饮经营产生的油烟废气、噪声扰民,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关于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其经营场所还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不符合餐饮经营安全管理要求。

针对上述多项违规问题,执法人员已向经营者宣讲法律法规,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餐饮经营活动。

下一步,我单位将该点位纳入日常重点巡查范围,持续跟进整改情况,严防违规经营问题反弹,切实维护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

他们在行动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长沙市市场监管局

株洲市市场监管局、衡阳市市场监管局

永州市市场监管局、常德市市场监管局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资兴市市场监管局

长沙县市场监管局、衡南县市场监管局

安乡县市场监管局、望城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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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陈沁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