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你获得内场面签名额!”“你抽到亲笔签名照啦!”如果你是一名追星的青少年,看到这样的消息会不会心动?这可能是骗子精心伪装的陷阱。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任何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的严惩。当面对不法侵害时,未成年人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和老师并报警求助;学校和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教育职责,引导孩子提升网络安全意识,不轻信网络信息、不透露个人隐私等。社会各层面都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陪伴与关爱,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网络黑手”,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普法小贴士

一、什么是“隔空猥亵”?

”隔空猥亵”是指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相关法律条例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发送、推送或者诱骗、强迫未成年人接触含有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三、相关判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猥亵儿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第三项规定的“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一)致使儿童轻伤以上的;

(二)致使儿童自残、自杀的;

(三)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其他伤害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形。

(策划:田昕禾 AI生成:田昕禾 王煜鑫 剪辑:田昕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