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128期(总第55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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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聚焦

长沙网友“usw384m”留言:岳麓区某小区物业私自加收二次供水费用。原本合表用户水费为3.56元/吨,现在每吨加价近1元。物业还要求业主按此标准,补缴2024年8月至今的水费差额,拒不补缴便不予办理购水业务。

专业解答

王卫郴律师(湖南湘众律师事务所)

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未经合同约定且未公示的费用,因此物业无权另行收取二次供水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含二次加压调蓄)设施依法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的,其运行维护、修理更新等费用统一计入供水成本。该政策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二次供水相关成本已并入终端水价,不得再单独收费。综上,物业收取二次供水费属于违规行为。

针对物业乱收费问题,您可向小区属地住建部门投诉,要求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督促物业整改,并责令其退还已收取的违规费用。

编辑:李洁 陈沁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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