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9日讯 5月29日,济南市多个部门联合召开中高考噪声污染防治服务保障和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政策媒体通气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6月1日至6月15日为中高考准备和考试期,为严格控制噪声污染,营造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济南市多个部门就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发布通告。
建筑施工噪声。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停止出具夜间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证明,市城管局停止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市公安局停止核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时间、路线申请。所有在建工程(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地等)中午 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10日)和中考考试期间( 6月13日至15日),在居民区、距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除外)。确因特殊需要必须施工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逐级报批,并对社会公示。请相关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
社会生活噪声。禁止在学校周边500米范围内和居民区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招揽顾客,强化室内装修作业管理,严禁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工业企业噪声。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行为管控,在学校周边500米范围内和居民区内,不得从事机械切割钢材、铝合金等金属材料,机械加工石材、木材等非金属材料,以及其他严重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生产经营活动。
交通运输噪声。禁止机动车在学校周边500米范围内和居民区附近鸣笛或鸣警报(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除外),严格控制各类货车大宗货物运输、装卸、处置噪声扰民。
闪电新闻记者 段嘉琪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