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公布2026年第一批具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全省共计54家非营利组织上榜,将按规定享受相应年度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

本次认定严格依据国家及我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相关管理办法开展。经层层审核,6家单位取得2025—2029年度免税资格,包括山东省眼科学会、山东省送温暖工程基金会、山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山东省康复大学教育基金会、山东职业学院教育基金会、青岛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其余48家单位获评2026—2030年度免税资格,涵盖领域十分广泛。既有山东省专精特新企业促进会、山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山东省大数据研究会等服务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的行业协会与研究机构,也有多家高校、中学教育基金会,以及各地见义勇为基金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公益慈善组织等民生公益类机构,覆盖科教、医疗、公益、工业、农业、环保、体育等多个领域。

根据政策规定,获评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当年收入符合税法及相关免税条件的,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仍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管,一旦发现相关单位不再具备免税资质,将及时上报省级财税部门开展复核。

通知同时明确,非营利组织需在免税资格期满前六个月内提交复审申请,逾期未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免税资格将自动失效。

记者:李焜染 编辑:孙菲菲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