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信中国”通报,近期国家网信办指导属地网信部门,对有关平台未有效落实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规定要求等问题,依法采取约谈、责令改正、警告、从严处理责任人等处置处罚措施。这一执法动作是大模型治理从建章立制走向落地见效的重要节点。

近年来,治理阶梯清晰可见:2023年8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施行,在法律层面明确提供者应当依法承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责任;2025年9月,《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施行,将亮明身份设为硬性规则;2026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施行,新增条款明确提出,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

从部门规章到法律层级,从规则倡导到执法问责,大模型治理的闭环已然形成。这也传递出清晰信号,当大模型深度嵌入信息获取与公共事务流程中,就不再是纯技术工具,“技术中立”不能成为规避公共责任的挡箭牌。

当前,有一种颇具迷惑性的说法是:算法只是数学运算,平台仅是技术管道,内容良莠应由使用者自负其责。表面看是所谓的客观表述,实则是责任逃避。大模型绝非脱离人类意志的客观存在。比如,训练语料的筛选标准、价值对齐的方向校准、内容安全的阈值设定、推荐机制的权重分配……每一个技术环节都暗含主观判断,每一行代码都刻写着设计者的价值取向。技术或许中立,但技术的掌控者从不中立。法律之所以明确其为“内容生产者”,正是基于对这一本质的清醒认知,谁掌握了数亿人信息入口的开关,谁就必须当好责任人,而不是置身事外的“甩手掌柜”。

当前,大模型竞争正从参数规模的竞赛,转向政务、医疗、教育等应用深水区。技术越深入公共生活,其风险的外部性就越强。监管部门反复警示,深度合成技术已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虚假信息与深度合成内容混流,不断抬高全社会的信任成本。那种“先跑起来再说”“等技术成熟再管”的侥幸心态,本质上是拿公共利益做赌注,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背道而驰。

因此,要切实维护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关键在于打破“技术中立”的迷思,构建刚性的责任闭环。要把安全治理做在前面。改变“先上线后整改”的路径依赖,将风险评估作为上线的前置程序,从事后灭火转向事前防火。要以透明度守护知情权,对AI生成内容亮明身份,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防止技术黑箱沦为欺诈温床的底线要求。近期的一系列执法行动,正是对这一底线的坚守。更要把公共价值嵌入考核链条,企业的考核指挥棒里,不能只有日活与营收的KPI,更要有内容安全与社会效益的硬杠杠,没有公共价值的商业成功,注定是沙上筑塔。

说到底,技术可以中立,但用技术的人必须有立场。这个立场,就是始终站在公共利益一边,站在万千用户的知情权和安全感一边。大模型走向公共化是不可逆的趋势,真正的行业护城河,绝不是参数的堆砌,而是社会的信任。在技术创新与公共责任的天平上,任何时候都不能让后者缺位这既是法治的刚性要求,也是市场的最终选择。

(作者 吴志乐)

编辑:王梦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