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京5月28日消息(记者庄滨滨 王姝姝)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妇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2025年,南京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以下简称“涉少”)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及涉老年人(以下简称“涉老”)家事案件共计9314件,其中涉少、涉老家事案件分别为2601件、4294件。
2024—2025年审结的一审涉少家事案件占涉少民事案件的59.23%,其中2025年同比上升15.25%。家庭结构变化一定程度上带来监护、抚养、探望等纠纷增多,因父母藏匿、抢夺未成年子女等产生的纠纷亦增长明显。2024—2025年审结的47个涉少民事案件案由中,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探望权纠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等占比较高。“隐性涉少”案件中的离婚纠纷占比较高。2024—2025年,南京法院一审审结“隐性涉少”(指诉讼涉及未成年人、但诉讼主体非未成年人)案件7001件,案由以离婚纠纷为主。
涉老家事案件数量上升。2024—2025年,南京法院一审审结涉老家事案件4294件,核心诉求主要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与家庭关系。其中,老年人诉讼能力不足情况较为普遍。涉老家事纠纷占比较多的依次为继承、离婚、赡养,其中继承纠纷占比最高,为46.72%。无遗嘱或遗嘱效力存疑是继承纠纷高发的重要原因。此外,2024—2025年一审审结离婚诉讼中涉老年父母出资权益保护案件743件,应予关注。老年人的赡养需求从经济供养向更注重精神陪伴和生活照料转变,起诉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的情形增多。2024—2025年,南京法院一审审结涉及此类诉求的案件55件。
2024—2025年,提升涉少涉老司法保护成效。2024—2025年,共在61件案件中适用未成年人利益代表程序,通过特别程序撤销12人的监护人资格。在涉老案件中,对于缺乏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通过依法启动特别程序或在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当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依法保障740名老年当事人诉讼程序权利;南京法院共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中心)18个,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975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54件、“关爱未成年人提示”2618份。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涉少涉老家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均超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