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2日,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告,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下设的母基金及子基金管理机构。
引导基金的投资方式包括:投资母基金、子基金,出资参股国家或市级基金。
本次征集的母基金和子基金分为两类。
一是产业投资类基金,重点围绕现代能源、先进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集群,聚焦陕西“十五五”规划的“7+5+5”等产业方向,投资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构建技术先进、场景成熟、生态健全的万亿级产业;
二是创业投资类基金,依托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聚焦“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提升陕西省自主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
母基金设立方案,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具体由各参与方协商确定。
子基金募集总规模不低于2亿元。产业类和创投类子基金存续期一般分别不超过10年和15年,不滚动投资。子基金应重点围绕引导基金的支持方向,有相对专注的投资领域,在该领域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60%,并在基金方案中明确阐述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投资逻辑和投资策略。引导基金所设子基金的管理费,投资期不超过子基金实缴规模的2%/年,退出期不超过子基金已投未退本金的2%/年,具体费率根据基金属性及基金规模协商确定,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附:管理机构资质要求
申报参与母基金及子基金设立的管理机构,应在相关领域内具有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应的募资能力,需提供明确的基金设立及运作方案。基本要求如下:
(一)实缴资本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二)合规经营
已在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且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管理机制健全
有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控流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能够开展高效的投后管理及优质的增值服务。
(四)历史业绩及团队配备
核心管理人员历史业绩优秀,具有丰富的产业投资管理经验,为投资基金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5年投资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且有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五)出资要求
应认缴不低于基金总规模1%的出资额,其关联方在基金中有出资的,可降低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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