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双月(山西大学)
近日,苏州一名男子在面馆吃完面后,因嫌汤咸,往剩汤里连加六勺辣椒酱后扬长而去。店主查看监控后气不过,将未打码的视频直接发到网上,引发轩然大波。白岩松随后评论:“浪费行为固然不道德,但不打码曝光同样需约束。”
六勺辣椒酱,成本并不高,却搅动了一场舆论风暴。细看下来,这桩小事里没有赢家——浪费者丢了脸面,店家惹了法律风险,而公共讨论也在情绪宣泄中偏离了理性的轨道。一碗面、六勺酱,照出的恰恰是我们这个时代“小事化大”的典型困局。
先说浪费者。嫌汤咸,可以当场向店家反映;不满意,下次不来便是。可这名男子偏偏选择了一种最令人不齿的方式——先吃干抹净,再往剩汤里猛加六勺辣椒酱。这不是口味问题,而是赤裸裸的“报复性浪费”。免费调料是店家给顾客的善意,不是让人糟蹋的资本。这种行为,缺的不是法律意识,而是最基本的公共教养和对他人的尊重。
再说店家。邓女士的委屈可以理解:好心提供免费辣椒酱,却被人恶意糟蹋,换谁心里都不好受。但委屈归委屈,维权不能变成侵权。根据民法典,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店家将顾客清晰无码的面孔挂到网上,已经涉嫌侵犯肖像权。哪怕初衷是“曝光不文明”,法律也不会因为动机善良就网开一面。从维权者变成侵权者,往往就差那一个“不打码”的决定。
最后说舆论。事件一出,网上骂声一片,“人肉搜索”“网络审判”的阴影再次浮现。我们太习惯用“全网曝光”来替代正常的纠纷解决机制了。可问题是,当每个人都手握手机、都自认为正义的化身时,谁来保证这种正义不会演变为新的暴力?法律之所以设置肖像权、名誉权,不是为了保护不文明者,而是为了防止“人人皆可审判”的丛林法则卷土重来。
六勺辣椒酱,本可以有无数种更好的处理方式:男子当场沟通,店家报警或张贴“浪费者禁入”的告示,网友看到打码视频后理性讨论……任何一种,都比现在的“三输”结局要好。
这件事最大的教训或许就是:道德有道德的去处,法律有法律的边界。当我们愤怒于他人的不文明时,请先问自己一句——我的反击方式,文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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