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以来就被誉为“礼义之邦”。今天的重阳节又称为老人节。“老”,许慎《说文解字》云:“老,考也,七十曰老,须发变白也。”老人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重要财富,在社会上理应受到礼遇和尊敬,这是一个时代文明的重要标尺之一。我国古代的养老礼仪,是为尊老敬老举行的礼仪活动,涉及官制、学制、民俗等多方面的内容,是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学校制度、退休制度等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为今天有中国特色的养老制度体系建设提供借鉴。

一、礼学经典中的养老仪式

《仪礼·乡饮酒礼》中就有尊老礼仪的记载。尊老礼仪贯穿于射礼、宴饮、学礼之中,一般在庠序举行,主要功能和目的在于通过行礼者的示范,让学子明长幼之序、敬老之义。《礼记·文王世子》中记载:“始之养也,适东序,释奠于先老,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适馔省醴,养老之珍具,遂发咏焉,退脩之,以孝养也。反,登歌清庙。既歌而语,以成之也。言父子君臣长幼之道。下管象,舞大武。有司告以乐阕,王乃命公侯伯子男及群吏曰:‘反养老于东序。’终之以仁也。”养老礼常和视学、释奠礼结合,天子诸侯亲自参加礼典,以尊敬师者、老者。《礼记·祭义》中记载:“食三老五更,天子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冕而总干,所以教诸侯之悌也。”三老、五更是指天子尊养的年长官员,天子亲自为三老五更进食敬酒,以父兄之礼敬老,为诸侯做示范。这些礼学文献记载表明,周代已有一套初具规模的养老礼仪。周代养老制度主要从致仕优待、学中养老、赋役刑法、乡饮酒礼等层面展开,具体通过饮食、衣着、居处、行路等体现尊老养老之义。此后各王朝继承、发扬周代的养老思想,建立了越来越完备的养老礼仪和制度。

二、养老礼仪制度的因革流变

秦朝在养老敬老方面颁布了一些法令,如其免爵法规定:“无爵为士伍,年六十免,老有罪各尽其刑。”(《汉旧仪》)汉代总结秦亡的教训,认为 “安上治民莫善于礼”,以宣扬孝道治理天下。西汉君主颇留意恢复周礼,实行养老之政。养老遂成为汉代君主进行教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汉代养老制度可概括为:授粥法、赐布帛酒肉、除租税徭役、授王杖、存问、给予特殊待遇等。如“和帝以鲁丕为三老,安帝亦以鲁丕为三老,又以李充为三老。元初四年,诏曰:月令仲秋,‘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灵帝以袁逢为三老,赐以王杖。”(《通典·养老》)养老制度在东汉得到发扬,汉文帝及其后有养老的法令,刘秀下诏郡国诏西京旧章办事。永平二年(公元59年)十月,“壬子幸辟雍,初行养老礼。”(《后汉书》本纪)东汉明帝初行的养老礼典,有着前所未有的隆重,设定的礼典规格在燕飨王侯礼之上。三老之设,西汉已有之,五更之立,则为东汉首创。值得注意的是,上引汉代的养老之诏,可知“三老”是选的一个代表,“五更”也是选的一个代表,三老五更,实际上是两老而已。而能选上作为老者代表的,不仅年岁高,最重要的地位尊荣,如桓荣,就是明帝本师,不是一般老者就能成为代表的,所以传统的尊老一般和尊师重道紧密联系在一起。

三国扰攘,礼制较简。吴蜀书阙,我们仅能知道曹魏的一些养老制度。魏高贵乡公甘露三年(公元258年)有行养老之礼的记载,“车驾亲率群司行养老之礼于太学。于是王祥为三老,郑小同为五更。今无其注,然汉礼具存也。”(《宋书·礼志一》)。北魏的养老之制主要是以朝廷名义给老年人物质上的赐赠,精神上的慰劳,不同程度地免除其徭役,在他们的子女中安排照顾老年的人;二是宴飨三老五更,国老庶老,行养老之礼;三是板假之设,实际上是批准各个等级的老年人享受级别不等的待遇。北魏养老之制至元宏太和年间已经完备。北齐北周沿袭了北魏养老制度,尤其是板授高年的制度与养三老五更之礼颇为盛行。晋代在继承汉代养老制度的基础上,确立了亲老归养之制。南朝养老之礼虽有保留,但较晋朝之前似有缺陷。赈济孤老之事不时出现在四朝皇帝的诏书中,但三老五更之制南朝却未有闻。北周养老礼典殊隆,唯独没有五更之设。一般而言,皇帝尊老尊师,不以平时南面自居,《魏书·崔光传》所记肃宗南面拜师,一般认为是失礼之举。北齐北周行养老礼,“皇帝升堂,北面”,“皇帝北面立而访道”,三老南面以师道自居,与《续汉书·礼仪志上》“三老升,东面”“五更南面”之意相仿佛而略有差别;北齐北周皇帝拜三老,三老答拜,与《续汉书志》注引谯周《五经然否》之旨相合。另外大臣致仕,也是古代养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北周此类文字以庾信为阎大将军乞致仕表最为动人(见《文苑英华》第六百三卷)。大臣主动请致仕,朝廷给予适当的褒奖、安抚,本是古代养老之礼的重要内容之一。北朝此项工作也是颇有成效的。

隋代关于养老的文献不多,从仅有的文献记载来看,仍设有致仕优待、授年长者官职、乡饮酒等制度。大唐重孝道和养老,唐太宗贞观二年(公元628年)九月丙午的诏书中将致仕老臣的位置排在现任同等职位官员之上。唐代不搞世袭制、终身制,年高而致仕。《唐会要》卷六十七《致仕官》对官员退休年龄、官阶、待遇、政策等均有详细的记载。从《通典》卷六十七《养老》与卷一百二十四《皇帝养老于太学》等所列太学养老仪注可以看出:在养老大典中处于尊位的不是皇帝,更不是三公九卿,而分明是三老五更以及群老。皇帝在养老礼典中表现了对国之大老的尊敬与谦恭。《大唐开元礼》中记载皇帝在养老礼仪中的举止也是最为恭敬虚心。总之,唐代养老制度较前代更为完备,统治者在三老五更之外更有国老(五品以上致仕者)、庶老(六品以下致仕者)之设。李唐尊三老五更之礼与赵宋此礼比较,可知其间仪注大多相同,区别在于赵宋用乐,李唐无用乐之文。另外最大的区别是李唐尊三老五更之礼总是皇帝拜揖在前,三老及其他群老答拜在后,是皇帝亲诣三老座前劝进饮食;而赵宋此礼则是三老五更等老者作揖在前,皇帝不过为之兴立而已,而且劝三老五更等老者饮食之人亦非皇帝。《通典》和《唐会要》均有唐代在州县推行乡饮酒礼的记载。唐代释奠礼也比前代重视,皇太子视学齿胄之礼也表明皇家尊师重老、兴学向道之意。

赵宋政府有一整套退休制度,主要有:文武官年七十以上者应该告老致仕,未致仕者不再升迁;致仕者皆迁秩,并给半俸,有特殊功劳者给全俸;待制以上自引年者,优加恩礼;致仕官于殿门外致谢,有受到单独接见与宴飨赏赐者;致仕官朝班列本品见任之上;一定级别的官员致仕后,朝廷录用其嗣子,并命长吏岁时劳赐之;致仕前所举官犯罪,举者致仕废当连坐者,除之;有功大臣致仕,可以受册命,保留章奏之权。

辽金朝廷也有官吏遣休、尊重老臣的制度。元代也实行过乡饮酒礼,其仪注未有记载,而其他的养老礼仪制度尚有待发掘文献证实。明代除了举行乡饮酒礼之外,养老也有些别的制度。如年七十者以上享受政府优待:许一丁侍养、免除各种杂役、国家发放生活物资、给予一定政治地位等;还实施归养制度,优待致仕官员等。另外,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年)诏班《乡饮酒礼图式》于天下,定于每岁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于学校行之。明代乡饮酒礼不纯为养老礼,还多宣扬“为臣尽忠,为子尽忠”的观念,《大明律》与《御制大诰》均对乡饮酒礼作出专门规定,使其成为兼具教化与法律宣传功能的基层治理工具。朱明王朝还对致仕官员实行优待政策,推动了儒学的宗族化、地方化、平民化。清代养老制度主要有千叟宴、乡饮酒礼、对年老者施以德政(给予绢棉米肉、冠带,官府给养不能自存者)、优待致仕者(赐宴践行、遣官护行驰驿归里),但无效仿古代尊三老五更之礼。另外明清两代乡饮酒礼都设立司正一职,都有读律令一节,乡饮酒礼直到光绪朝才废除。

三、重阳礼典的历史梳理

中国古代的养老礼仪活动定在农历九月初九重阳,始于何时?或者说中国古代的重阳日,国家礼典中有哪些礼仪活动?

遍查二十四史,可知在唐代重阳的宴饮礼延续了《仪礼》中的《燕礼》之义,以和洽君臣、尊老养老之义。唐皇一般会在重阳日宴请群臣,赐宴曲江。唐代曲江园林原是秦汉时的皇家上林苑的一部分。因苑中水域曲折多姿而得“曲江”名。唐代初年,朝廷在上巳、中和、重阳日在曲江边赐宴百僚。唐代德宗、穆宗、文宗等均有在重阳日宴请群臣的记载。《旧唐书·德宗本纪》记载:“癸丑,赐百僚宴于曲江亭,仍作《重阳赐宴诗六韵》赐之。群臣毕和,上品其优劣,以刘太真、李纾为上等,鲍防、于邵为次等,张蒙、殷亮等二十人又次之,唯李晟、马燧、李泌三宰相之诗不加优劣。”这一贞元四年(公元788年)重阳的宴饮,君臣以诗词唱和,并将诗作分等评优,可见唐代诗歌之盛。值得一提的是,当时李括亲自为诗:“早衣对庭燎,躬化勤意诚。时此万枢暇,适与佳节并。曲池絜寒流,芳菊舒金英。乾坤爽气澄,台殿秋光清。朝野庆年丰,高会多欢声。永怀无荒诫,良士同斯情。”并亲自作序:“朕在位仅将十载,实赖忠贤左右,克致小康。是以择三令节,锡兹宴赏,俾大夫、卿士得同欢洽也。夫共其戚者同其休,有其初者贵其终,咨尔群僚,颁朕不暇,乐而能节,职思其忧,咸若时则,庶乎理矣。因重阳之会,聊示所怀。”皇帝重阳所设的曲江宴意在与群臣百僚增进同心协力、休戚与共的感情,应该说也是当时的国宴标准。

如果说上巳的曲江宴与春游禊祓联系在一起,那么重阳的曲江宴则与秋游登高联系在一起。魏野有《送陈越之河中寜觐》一诗云:“重阳虽近难留住,把酒登高会又违。”(《全宋诗》卷八十)王维则有耳熟能详、老幼皆知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可以说唐代的重阳节把酒宴饮、采菊登高成为一种传统。

唐之后,宋元明清的重阳曲江宴请成为朝廷惯例。宋太祖赵匡胤在干德三年(公元965年)重阳,宴近臣于长春殿。(《宋史》卷一百一十三《礼》十六)《宋史·仁宗本纪》记载:九月庚寅,诏:文武官已致仕而举官犯罪当连坐者,除之。辛卯,以重阳曲宴近臣、宗室于太清楼,遂射苑中。这表明在仁宗时的重阳节,可宽赦当连坐的致仕官员,重阳宴与骑射活动相连。徽宗大观三年(1109年),议礼局上垂拱殿曲宴仪,我们可以一窥宋代上巳、重阳赐宴仪的仪程:

其日,预宴官以下并赴宴所就次。诸司排设备,预宴官以下诣庭中望阙位立。

次中使诣班首之左,稍前立,中使宣曰“有敕”,在位官皆再拜讫。中使宣曰“赐卿等御筵”,在位官皆再拜,搢笏舞蹈,又再拜。中使退,预宴官分东西升阶就坐。

酒行,乐作;饮讫、食毕,乐止。酒五行,预宴官并兴就次,赐花有差。少顷,戴花毕,与宴官诣望阙位立,谢花再拜讫,复升就坐。酒行,乐作;饮讫、食毕,乐止。酒四行而退。

游观。天子岁时游豫,则上元幸集禧观、相国寺,御宣德门观灯;首夏幸金明池观水嬉,琼林苑宴射;大祀礼成,则幸太一宫、集禧观、相国寺恭谢,或诣诸寺观焚香,或至近郊阅武、观稼,其事盖不一焉。(《宋史》卷一百一十三《志》第六十六《礼》十六)

这一重阳赐宴既有延续唐代以来的传统,如宴饮之后加游观、儒释道三教融合等,也有宋代皇家礼仪的特色,如有强调忠君的望阙位、等级差序的赐花簪花等。另外宋代皇帝也会在重阳日给重臣老臣赐糕和酒。宋代大臣生日,正旦、端午、重阳、冬至等节,例有赏赐。

元明清,宗庙祭祀会将重阳作为节祭。据《元史》卷七十五记载,元代皇帝祭祀祖先在神御殿,重阳属于宗庙祭祀中的节祭,与元日、清明、蕤宾、冬至、忌辰并重。清代祭祀祖先的奉先殿,“唯立春、上元、四月八日、端阳、重阳皆寻常节,国忌、清明、霜降、十月朔属哀慕期,亲祭,不赞礼、作乐。七夕如常供。四月八日、七月望日陈素果。月荐新,帝亲献。”(《清史稿》卷八十五《志》六十《礼》四)

明代重阳宴礼延续唐宋,成为重要的节庆礼典,得到从上至下的推动。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大宴群臣于奉天殿……二十六年复位大宴礼,陈于奉天殿。永乐元年,以郊祀礼成,大宴。十九年以北京郊社、宗庙及宫殿成,大宴。宣德、正统间,朝官不与者,给赐节钱。凡立春、元宵、四月八日、端午、重阳、腊八日,永乐间,俱于奉天门赐百官宴,用乐。其后皆宴于午门外,不用乐。立春日赐春饼,元宵日团子,四月八日不落荚(嘉靖中,改不落荚为麦饼)。端午日凉糕粽,重阳日糕,腊八日面,俱设午门外,以官品序坐。”(《明史》卷五十三《志》第二十九《礼》七)从这一记载可看出国家重阳礼典在明代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推广。

四、重阳养老礼仪现代转换的建议

概言之,通过对历代尊老养老礼和重阳礼制的爬梳,我们可以发现,养老礼典和重阳礼制体现了宗周礼乐文明的特色,各朝代根据当时的社会条件择其所需,多有继承与发展。历朝的尊老礼仪制度在等差、节次上虽有不同,但它从未间断,从而形成了中华民族尊老养老、尊师重道的优良传统,也彰显了中国古代国家治理中礼法并重的特色。主要现代转换建议有如下几点:

(一)重阳养老礼仪中尊老的精神可继承并进一步发扬。在行礼过程中,领导或主持者要表现出对老者的足够尊重,如提前迎候、亲自搀扶、佐食夹菜、恭送上车等;

(二)重阳作为尊老养老的节日庆典,可以设计愉悦老人身心的活动,如宴请老人、徒步登高、文娱表演等,同时在家庭和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尊老养老活动;

(三)重阳节仍可与秋季的教师节、祭孔典礼相结合,在学校推行养老尊老、尊师重道之义;

(四)国家设计和制定合理的退休政策,保障老有所养,解决老人们的后顾之忧;在已有的养老机构引入常规尊老礼仪培训和教育;在家庭养老中,增加老人陪护的护工培训,让子女提前学习如何照顾老人。(湖南大学岳麓书院 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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