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晚,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历下区大队在山大路解放路口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其间查获一辆电动三轮摩托车,初步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涉嫌酒驾。随后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最终检测数值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实,该驾驶人仅持有C1驾驶证,并不具备驾驶三轮摩托车的资格;其所驾车辆属于电动三轮摩托车,且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民警对该驾驶人三项违法行为分别处罚、合并执行,具体处罚结果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合计:罚款1400元,驾驶证一次性累计记30分,暂扣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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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黄河客户端 记者李震
▌编辑:李晨 校对:汤琪